我们该报道校园自杀事件吗?
李韧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导;《回兴社区报》创办人
李韧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导;《回兴社区报》创办人
8月17日的夜晚,重庆仍然沉浸在摄氏30多度的高温之中,闷热烦躁。《回兴社区报》采编部主任董佳丽突然发来一条短信:“李老师,您听说自杀事件了吗?”我正在家里埋头填写各种申报材料,两耳不闻窗外事。但“自杀”两个字着实太扎眼,尤其又是学生主编发来的短信。几番电话,原来是民商法学院一名2011级学生在宿舍自缢身亡。董佳丽早上就听到同学间私底下在传这一消息,当晚,民商法学院的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确证其事[1]。在教室自习的董立即通过社区报微博账户进行了转发。
在给董佳丽的短信里,我要求“自杀事件要派人跟踪,拿出一篇扎实的,又不煽情的深度报道,也是对逝者的纪念。”董同意我的意见。我随后又给采编部另一名当值的副主任葛琦发去邮件,让她尽快落实报道。临近午夜,葛琦回了一封简短但令人深思的邮件:“我在努力,但是我主观上不能认同这样的报道。可能是文化的原因,我总觉得这样做太过残忍,甚至有些不尊重死者,让死者成为了更多人的谈资。我联系的同学也说你们这些记者真没人性,弄得我也很尴尬。”[2]
采编部两位主任对校园自杀事件报道的迥异态度,恰恰揭示了这类报道令人进退两难的特质。一方面,对自杀事件如实报道似乎应该是记者和媒体的职业要求;另一方面,把同学悲剧制作成新闻并广为发布确又似乎有违伦理。报与不报,在这里真成了一个问题。
在这篇文章里,我将逐步论述以下四个问题:1. 自杀事件是新闻吗?2. 报道的目的是什么?3.
如何报道自杀事件?4. 怎样解开报道者的心结?
[1] 根据新浪微博的记录,8月17日18时23分,经过认证的微博账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发布微博称:“我们沉痛通报: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今日上午9时许,我院2011级同学朱某在宿舍自缢身亡。事情发生后,学校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成立专项小组处理善后事宜。炎热的夏季,火红的年华,师生为失去校友而痛心!亲人为失去至亲而悲伤!小编呼吁:生命是唯一的财富,应倍加珍惜!”
[2] 8月17日23时35分葛琦给笔者的电子邮件回复。
在给董佳丽的短信里,我要求“自杀事件要派人跟踪,拿出一篇扎实的,又不煽情的深度报道,也是对逝者的纪念。”董同意我的意见。我随后又给采编部另一名当值的副主任葛琦发去邮件,让她尽快落实报道。临近午夜,葛琦回了一封简短但令人深思的邮件:“我在努力,但是我主观上不能认同这样的报道。可能是文化的原因,我总觉得这样做太过残忍,甚至有些不尊重死者,让死者成为了更多人的谈资。我联系的同学也说你们这些记者真没人性,弄得我也很尴尬。”[2]
采编部两位主任对校园自杀事件报道的迥异态度,恰恰揭示了这类报道令人进退两难的特质。一方面,对自杀事件如实报道似乎应该是记者和媒体的职业要求;另一方面,把同学悲剧制作成新闻并广为发布确又似乎有违伦理。报与不报,在这里真成了一个问题。
在这篇文章里,我将逐步论述以下四个问题:1. 自杀事件是新闻吗?2. 报道的目的是什么?3.
如何报道自杀事件?4. 怎样解开报道者的心结?
[1] 根据新浪微博的记录,8月17日18时23分,经过认证的微博账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发布微博称:“我们沉痛通报: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今日上午9时许,我院2011级同学朱某在宿舍自缢身亡。事情发生后,学校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成立专项小组处理善后事宜。炎热的夏季,火红的年华,师生为失去校友而痛心!亲人为失去至亲而悲伤!小编呼吁:生命是唯一的财富,应倍加珍惜!”
[2] 8月17日23时35分葛琦给笔者的电子邮件回复。
问题1:自杀事件是新闻吗?
答案是肯定的。自杀事件是与读者,尤其是与有相同身份认同的读者高度相关的新闻。对于在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学生自杀事件,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拥有相同身份的其他学生是高度关心这类事件的。试想,富士康工人跳楼自杀可以成新闻,工人讨薪不成跳楼可以成新闻,为什么独独大学生自杀不能做新闻?接近性是我们报道的基础,而记录社区公众讨论的事务是校园社区媒体的责任。
自杀事件报道是否有文化背景的原因而在中外有迥然不同的境遇?事实上,全球媒体长期以来对这一敏感话题都是讳莫如深,[1]自杀事件报道鲜见于媒体,除非自杀者是名人,或自杀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再或者是大背景下潮流趋使所致(如金融危机引发的自杀)。最主要的担心,是认为类似报道可能引起传染病毒式的“模仿效应(copycat effect)”。 [ii] 此外,记者和媒体往往会因为报道自杀事件而遭受公众谴责,并被认为是在利用这些悲剧牟利,美国作家、记者Janet Malcolm就将从事自杀事件报道的同行比作“某种自信的人,靠啃噬人们的空虚、愚昧或孤独为生,他们获得人们的信任然后又毫无悔意地背叛他们。”
人们的看法正在日益改变。威斯康辛-麦迪逊大学新闻伦理学教授Ward认为,自杀事件不仅仅有新闻价值,更重要的是,对这类悲剧的报道需要记者追问事件背后的经济和社会因素,这反而会有助于减少自杀行为。发现社会机理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产生的原因正是记者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记者有忠实记录之职,将包括自杀、儿童死亡等事实报道出来,从而避免公众在流言蜚语中惶惶不安。
另一些研究者指出,根据公开数据,美国高校大学生死亡原因位列第二的是自杀,15至24岁之间的年轻大学生死亡事件中自杀比例高居第三位,而在所有美国人中,自杀是位列第10 的死亡原因。长期在这类报道中谨小慎微甚至缄口不言,恰恰无助于人们清楚地认识和严肃探讨这一被涂尔干提出来的个人与社会、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变异的联系。
加拿大记者Liam Casey在《自杀笔记》里写道:“五年前我曾想过自杀。现在,为了帮助他人,我呼吁所有的记者都打破我们行业里这一最后的禁忌。”他说:“记者有责任报道生活中的所有方面,包括死亡。回避自杀事件就是把新闻业扔回蒙昧时代,那时编辑和新闻生产者们可以选择回避令人不快的事实。但这个行业再也无法为自己没有报道一个悲剧而正名了,因为这起悲剧以这样或那样一种方式,在人们生命中的某一时段,影响着众人。”
问题2: 报道的目的是什么?
显然,对自杀事件的报道已经超越了对个体死亡的新闻价值的简单判断。前文提到的The PressWise Trust开展的研究得到的最重要也最具鼓舞作用的信息应该可以清楚地回答这个问题:媒体用负责任的方法报道自杀行为可以拯救生命。
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物质滥用和精神健康服务局2011年发布的《自杀报道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肯定了媒体自杀报道可以预防自杀的重要作用。Dan Reidenberg博士在该局随《建议》发布的新闻通稿里说:“研究表明预防自杀的最佳方式之一就是进行安全的媒体报道。”他说:“拟定这些建议的关键就是不仅要与自杀干预专家合作,还应当与记者一道,创造一个有用的、直截了当的工具,以供记者和新闻媒体机构报道自杀事件时使用。”
《建议》称:“自杀是一个公共健康话题。媒体应该用最佳方式对自杀事件进行报道和在线报道。……媒体报道自杀事件的方式可能因引发效仿而给他人行为带来负面影响,也可能因鼓励(自杀者)寻求帮助而产生积极效果。”
《建议》对媒体自杀报道的肯定显然有助于这一报道品种的积极发展,但更重要的是,它指出了一个更好的报道自杀事件的视角,即把自杀事件看成一个“公共健康话题”,这样做出来的报道既能回避令人不快的部分,又能为公众理解和应对这一敏感话题提供更深入、更全面、更科学的解读。
要实现这点,媒体对自杀事件的报道就必须做到安全和负责。
问题3:如何报道自杀事件?
按照Ward教授的看法,报道自杀事件的原则不是业界过去持有的“不伤害(do no harm)”原则,而是“把伤害降至最低(minimize harm)”的原则,因为事实上,任何一则报道都可能对某些人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
Ward指出四个具体的报道方法:首先,关于自杀事件的报道要集中在已知事实上,对自杀的原因和自杀者最后关头的所思所想不妄加猜度;其次,记者应探讨自杀事件背后的经济、社会或其他原因;第三,要避免使用煽情语言和表述,或将自杀现象神秘化;最后,报道应该提供有自杀倾向的人可以在何处获得帮助的信息,以便让整个社会一起面对自杀问题。[x]
而按照物质滥用和精神健康服务局的最新《建议》,自杀事件报道一定要避免误导信息,并给读者带来希望。自杀原因非常复杂,不宜在报道中将其简单归于一点。报道一定要援引科学研究的数据,在原因和治疗方面要引述自杀干预专家的意见。报道应提供多种可能的治疗方案、信息和建议,讲述成功的度过自杀危机的故事。《建议》列出了媒体报道中应该避免的一些情况。
《建议》还特别为在线媒体、社交媒体网站、博客等以用户生成内容为主的媒体使用者提供了额外的报道技巧:使用超链接为读者提供降低自杀风险的各种信息资源;专注自杀干预项目的效率和新的研究;报道自杀者家庭在其所在社区帮助他人预防自杀的故事;报道可能导致自杀的抑郁或精神病症的新疗法等。
问题4:怎样解开报道者的心结?
记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显然必须在与焦虑抗争、隐私保护和模仿效应消除之间寻求某种平衡。前述研究者和研究机构的一些建议可以帮助记者们尽力做到。但对于像《回兴社区报》的学生编辑和记者这样一些刚刚跨入这个行业门槛的年轻人而言,直接面对自杀事件报道仍然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参与报道的记者和编辑必然在采访第一线直接触及逝者的亲友同学,由此可能产生的心理压抑与创伤是一个不容新闻学教育工作者忽视的问题。
哥伦比亚新闻学院专门研究新闻与创伤的达特中心(Dart Center for Journalism and Trauma)提供的一份报道悲剧的指南在这方面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这份指南就采访诸如战争、犯罪、自然灾害等悲剧事件的记者如何照顾好自己建议如下:
1. 知道自己的极限。要清楚自己不能胜任的报道,向上级表达你的顾虑并解释原因。
2. 休息。远离现状几分钟或者几小时以帮助自己缓解压力。
3. 找一个敏感的倾听者。可以是你的编辑或同事,要信任这位倾听者。
4. 学会如何处理自己面临的压力。找一个爱好,参加锻炼,或者,也是最重要的,和家人在一起,一个特别的人,或者一个朋友。试着深呼吸。
5. 要明白你的问题可能会一发不可收拾。战地记者恩尼·派尔(Ernie Pyle)在他1945年4月去世之前写道:“我沉浸于其中太长时间。我的精神不稳定而且我心绪迷惑。伤害实在是太大了。”如果这也发生在你身上,你需要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
2013年8月18日初稿于西南政法大学
答案是肯定的。自杀事件是与读者,尤其是与有相同身份认同的读者高度相关的新闻。对于在大学校园里发生的学生自杀事件,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拥有相同身份的其他学生是高度关心这类事件的。试想,富士康工人跳楼自杀可以成新闻,工人讨薪不成跳楼可以成新闻,为什么独独大学生自杀不能做新闻?接近性是我们报道的基础,而记录社区公众讨论的事务是校园社区媒体的责任。
自杀事件报道是否有文化背景的原因而在中外有迥然不同的境遇?事实上,全球媒体长期以来对这一敏感话题都是讳莫如深,[1]自杀事件报道鲜见于媒体,除非自杀者是名人,或自杀事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再或者是大背景下潮流趋使所致(如金融危机引发的自杀)。最主要的担心,是认为类似报道可能引起传染病毒式的“模仿效应(copycat effect)”。 [ii] 此外,记者和媒体往往会因为报道自杀事件而遭受公众谴责,并被认为是在利用这些悲剧牟利,美国作家、记者Janet Malcolm就将从事自杀事件报道的同行比作“某种自信的人,靠啃噬人们的空虚、愚昧或孤独为生,他们获得人们的信任然后又毫无悔意地背叛他们。”
人们的看法正在日益改变。威斯康辛-麦迪逊大学新闻伦理学教授Ward认为,自杀事件不仅仅有新闻价值,更重要的是,对这类悲剧的报道需要记者追问事件背后的经济和社会因素,这反而会有助于减少自杀行为。发现社会机理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产生的原因正是记者的职责所在。另一方面,记者有忠实记录之职,将包括自杀、儿童死亡等事实报道出来,从而避免公众在流言蜚语中惶惶不安。
另一些研究者指出,根据公开数据,美国高校大学生死亡原因位列第二的是自杀,15至24岁之间的年轻大学生死亡事件中自杀比例高居第三位,而在所有美国人中,自杀是位列第10 的死亡原因。长期在这类报道中谨小慎微甚至缄口不言,恰恰无助于人们清楚地认识和严肃探讨这一被涂尔干提出来的个人与社会、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变异的联系。
加拿大记者Liam Casey在《自杀笔记》里写道:“五年前我曾想过自杀。现在,为了帮助他人,我呼吁所有的记者都打破我们行业里这一最后的禁忌。”他说:“记者有责任报道生活中的所有方面,包括死亡。回避自杀事件就是把新闻业扔回蒙昧时代,那时编辑和新闻生产者们可以选择回避令人不快的事实。但这个行业再也无法为自己没有报道一个悲剧而正名了,因为这起悲剧以这样或那样一种方式,在人们生命中的某一时段,影响着众人。”
问题2: 报道的目的是什么?
显然,对自杀事件的报道已经超越了对个体死亡的新闻价值的简单判断。前文提到的The PressWise Trust开展的研究得到的最重要也最具鼓舞作用的信息应该可以清楚地回答这个问题:媒体用负责任的方法报道自杀行为可以拯救生命。
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物质滥用和精神健康服务局2011年发布的《自杀报道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肯定了媒体自杀报道可以预防自杀的重要作用。Dan Reidenberg博士在该局随《建议》发布的新闻通稿里说:“研究表明预防自杀的最佳方式之一就是进行安全的媒体报道。”他说:“拟定这些建议的关键就是不仅要与自杀干预专家合作,还应当与记者一道,创造一个有用的、直截了当的工具,以供记者和新闻媒体机构报道自杀事件时使用。”
《建议》称:“自杀是一个公共健康话题。媒体应该用最佳方式对自杀事件进行报道和在线报道。……媒体报道自杀事件的方式可能因引发效仿而给他人行为带来负面影响,也可能因鼓励(自杀者)寻求帮助而产生积极效果。”
《建议》对媒体自杀报道的肯定显然有助于这一报道品种的积极发展,但更重要的是,它指出了一个更好的报道自杀事件的视角,即把自杀事件看成一个“公共健康话题”,这样做出来的报道既能回避令人不快的部分,又能为公众理解和应对这一敏感话题提供更深入、更全面、更科学的解读。
要实现这点,媒体对自杀事件的报道就必须做到安全和负责。
问题3:如何报道自杀事件?
按照Ward教授的看法,报道自杀事件的原则不是业界过去持有的“不伤害(do no harm)”原则,而是“把伤害降至最低(minimize harm)”的原则,因为事实上,任何一则报道都可能对某些人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
Ward指出四个具体的报道方法:首先,关于自杀事件的报道要集中在已知事实上,对自杀的原因和自杀者最后关头的所思所想不妄加猜度;其次,记者应探讨自杀事件背后的经济、社会或其他原因;第三,要避免使用煽情语言和表述,或将自杀现象神秘化;最后,报道应该提供有自杀倾向的人可以在何处获得帮助的信息,以便让整个社会一起面对自杀问题。[x]
而按照物质滥用和精神健康服务局的最新《建议》,自杀事件报道一定要避免误导信息,并给读者带来希望。自杀原因非常复杂,不宜在报道中将其简单归于一点。报道一定要援引科学研究的数据,在原因和治疗方面要引述自杀干预专家的意见。报道应提供多种可能的治疗方案、信息和建议,讲述成功的度过自杀危机的故事。《建议》列出了媒体报道中应该避免的一些情况。
《建议》还特别为在线媒体、社交媒体网站、博客等以用户生成内容为主的媒体使用者提供了额外的报道技巧:使用超链接为读者提供降低自杀风险的各种信息资源;专注自杀干预项目的效率和新的研究;报道自杀者家庭在其所在社区帮助他人预防自杀的故事;报道可能导致自杀的抑郁或精神病症的新疗法等。
问题4:怎样解开报道者的心结?
记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显然必须在与焦虑抗争、隐私保护和模仿效应消除之间寻求某种平衡。前述研究者和研究机构的一些建议可以帮助记者们尽力做到。但对于像《回兴社区报》的学生编辑和记者这样一些刚刚跨入这个行业门槛的年轻人而言,直接面对自杀事件报道仍然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参与报道的记者和编辑必然在采访第一线直接触及逝者的亲友同学,由此可能产生的心理压抑与创伤是一个不容新闻学教育工作者忽视的问题。
哥伦比亚新闻学院专门研究新闻与创伤的达特中心(Dart Center for Journalism and Trauma)提供的一份报道悲剧的指南在这方面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这份指南就采访诸如战争、犯罪、自然灾害等悲剧事件的记者如何照顾好自己建议如下:
1. 知道自己的极限。要清楚自己不能胜任的报道,向上级表达你的顾虑并解释原因。
2. 休息。远离现状几分钟或者几小时以帮助自己缓解压力。
3. 找一个敏感的倾听者。可以是你的编辑或同事,要信任这位倾听者。
4. 学会如何处理自己面临的压力。找一个爱好,参加锻炼,或者,也是最重要的,和家人在一起,一个特别的人,或者一个朋友。试着深呼吸。
5. 要明白你的问题可能会一发不可收拾。战地记者恩尼·派尔(Ernie Pyle)在他1945年4月去世之前写道:“我沉浸于其中太长时间。我的精神不稳定而且我心绪迷惑。伤害实在是太大了。”如果这也发生在你身上,你需要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
2013年8月18日初稿于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