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报道校园自杀事件吗?
李韧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导;《回兴社区报》创办人
李韧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硕导;《回兴社区报》创办人
8月17日的夜晚,重庆仍然沉浸在摄氏30多度的高温之中,闷热烦躁。《回兴社区报》采编部主任董佳丽突然发来一条短信:“李老师,您听说自杀事件了吗?”我正在家里埋头填写各种申报材料,两耳不闻窗外事。但“自杀”两个字着实太扎眼,尤其又是学生主编发来的短信。几番电话,原来是民商法学院一名2011级学生在宿舍自缢身亡。董佳丽早上就听到同学间私底下在传这一消息,当晚,民商法学院的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确证其事[1]。在教室自习的董立即通过社区报微博账户进行了转发。
在给董佳丽的短信里,我要求“自杀事件要派人跟踪,拿出一篇扎实的,又不煽情的深度报道,也是对逝者的纪念。”董同意我的意见。我随后又给采编部另一名当值的副主任葛琦发去邮件,让她尽快落实报道。临近午夜,葛琦回了一封简短但令人深思的邮件:“我在努力,但是我主观上不能认同这样的报道。可能是文化的原因,我总觉得这样做太过残忍,甚至有些不尊重死者,让死者成为了更多人的谈资。我联系的同学也说你们这些记者真没人性,弄得我也很尴尬。”[2]
采编部两位主任对校园自杀事件报道的迥异态度,恰恰揭示了这类报道令人进退两难的特质。一方面,对自杀事件如实报道似乎应该是记者和媒体的职业要求;另一方面,把同学悲剧制作成新闻并广为发布确又似乎有违伦理。报与不报,在这里真成了一个问题。
在这篇文章里,我将逐步论述以下四个问题:1. 自杀事件是新闻吗?2. 报道的目的是什么?3.
如何报道自杀事件?4. 怎样解开报道者的心结?
[1] 根据新浪微博的记录,8月17日18时23分,经过认证的微博账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发布微博称:“我们沉痛通报: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今日上午9时许,我院2011级同学朱某在宿舍自缢身亡。事情发生后,学校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成立专项小组处理善后事宜。炎热的夏季,火红的年华,师生为失去校友而痛心!亲人为失去至亲而悲伤!小编呼吁:生命是唯一的财富,应倍加珍惜!”
[2] 8月17日23时35分葛琦给笔者的电子邮件回复。
在给董佳丽的短信里,我要求“自杀事件要派人跟踪,拿出一篇扎实的,又不煽情的深度报道,也是对逝者的纪念。”董同意我的意见。我随后又给采编部另一名当值的副主任葛琦发去邮件,让她尽快落实报道。临近午夜,葛琦回了一封简短但令人深思的邮件:“我在努力,但是我主观上不能认同这样的报道。可能是文化的原因,我总觉得这样做太过残忍,甚至有些不尊重死者,让死者成为了更多人的谈资。我联系的同学也说你们这些记者真没人性,弄得我也很尴尬。”[2]
采编部两位主任对校园自杀事件报道的迥异态度,恰恰揭示了这类报道令人进退两难的特质。一方面,对自杀事件如实报道似乎应该是记者和媒体的职业要求;另一方面,把同学悲剧制作成新闻并广为发布确又似乎有违伦理。报与不报,在这里真成了一个问题。
在这篇文章里,我将逐步论述以下四个问题:1. 自杀事件是新闻吗?2. 报道的目的是什么?3.
如何报道自杀事件?4. 怎样解开报道者的心结?
[1] 根据新浪微博的记录,8月17日18时23分,经过认证的微博账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发布微博称:“我们沉痛通报: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今日上午9时许,我院2011级同学朱某在宿舍自缢身亡。事情发生后,学校十分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成立专项小组处理善后事宜。炎热的夏季,火红的年华,师生为失去校友而痛心!亲人为失去至亲而悲伤!小编呼吁:生命是唯一的财富,应倍加珍惜!”
[2] 8月17日23时35分葛琦给笔者的电子邮件回复。